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朝歌的表情一脸不自然,还有些微微泛红,想着早晚都要送给他,不如就现在拿出来吧。
朝歌伸出手,一只荷包静静地躺在她手上,“这是送给你的。”
伏隽此时虽然表面平静,心里早已翻起了波浪。原来朝歌闭门这几日都是在绣这个,还是送给他的。
他听说,在人界,荷包被当作定情之物,女子只给自己喜欢的男子送荷包。虽然他知道,朝歌并不是此意,但起码证明他在她心里还是有一席之地的。
拿过荷包细细观看,料子虽不是上乘,但绣工还是不错的,可见朝歌没少下功夫,这个桃花荷包伏隽甚是喜欢。
“我知道你不爱张扬,所以就选了一个普通的料子,但手感很好,你拿着时候也不会生硬。”朝歌解释道。
“嗯。”伏隽淡淡地应了声,接着把荷包系到了自己的束带上。
“你......不仔细看一看吗?”朝歌一脸期待地问。
“看什么?”
“哦,没什么。”朝歌两只手在打着圈圈,心想,我就不告诉你,发现不了可是你的损失。
伏隽见朝歌这副模样,忍不住走上前掐了掐她的脸蛋,在他耳边说:“我看到了,荷包的里侧绣着我的名字。”
朝歌的脸“腾”的一下子红了起来,说话也变得语无伦次:“你......你喜欢就成。”
“喜欢。”
伏隽说完便回到了原地,他心知这种事情急不得,要等朝歌慢慢接受他。
朝歌摸了摸自己滚烫的脸,暗骂自己实在是没有出息,又怪伏隽本就生得这么好看,还撩什么撩。
“你的伤好的差不多了,等过几天我让高尧送你回去。”
“我不!”朝歌坚定地回答。
“你在天界时间久了不安全。”
“那我也不要回去!再说了不是有你吗?”朝歌耍赖道。
这句话倒是很符合伏隽的心意,但伏隽还是理智的,“倘若你的身份暴露了,别说是我,谁都救不了你。所以,听话。”
“我保证我一定会小心不让自己暴露的。”说着竖起了标志性的三根手指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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